摘要:海南发展离岸金融市场是建设国际旅游岛的需要,也是难得的发展机遇。海南既有自然风光、宽松的外部环境、特别地方立法权、国际旅游岛战略等方面的优势,也有国家层面上位法缺失、地方立法权范围不明、主权思维、 等方面的挑战。建议在离岸金融法律方面做好布局,才能更好地发挥有利因素,将不利的影响降到到最小的程度。

关键词:海南;离岸金融市场;建议

离岸金融市场(offshorefinancialmarket)是专门为非居民所开展的境外银行业务交易的场所。离岸金融市场一般都具有优惠的税收待遇、良好的保密性、无外汇管制、较少的国际金融法规限制等特征。离岸金融(offshorefinance)本质上是一种金融创新,也即在金融市场方面的创新。离岸金融最早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在英国伦敦出现,六十年代欧洲美元市场的形成。上世纪七十年代,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纷纷设立离岸金融中心,八十年代,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也建立起离岸金融市场。目前,世界上比较有名的离岸金融市场有伦敦、纽约、东京、开曼群岛(CaymanIslands)、维京群岛(VirginIslands)等。

一、海南发展离岸金融市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对于海南发展离岸金融市场的必要性及可能性,一些专家学者已作出相应的探讨:

在必要性方面,首先,开办离岸金融业务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的人员和设备与境外商业银行竞争,占领境外金融市场;其次,可以为外商、旅游者提供境外银行服务;最后,为海南本土企业、企业集团的海外子公司向海外寻找投资机会和开拓海外市场而利用境外资金提供银行服务,减少境内母公司的资金压力。在可行性方面,海南社会稳定、经济稳步发展,特别是建设国际旅游岛已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为海南开办离岸国际金融业务创造了优越的前提条件。海南具备了完善的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为离岸国际金融业务创造了优越的硬件环境。海南地理环境特殊,便于离岸国际金融朝着较深层次的方向发展。众多的境外旅游资源,成为在海南开办离岸国际金融业务的重要客户来源。海南开办境内外汇业务已有多年,有先进的设备和高素质的外汇专业人才,这为境外客商提供良好优质的金融服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最后,海南还有健全的监督管理金融机制。[1]

建设离岸金融中心所需要的条件:首先是优越的地理位置和发达的基础设施,除了发达的交通、通讯设施等硬件,还包括高素质的国际金融人才、健全的法律等软件基础。其次是特殊的优惠政策。除了税收优惠以外,各国的离岸金融市场还在存款准备金、存款保险制度、存贷款利率自由浮动、取消对非居民的外汇管制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以增强对外来资金的吸引力。最后是谨慎严密的政府监管。海南建设离岸金融中心的可行分析:1、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自然环境。2、建设国际旅游岛带来机遇。3、我国稳定的政局、持续高速的经济发展为海南建设离岸金融中心提供了外部保障。4、全球流动性过剩的国际环境创造了外部条件。[2]

以上专家的意见无疑使中肯的,主要从法律的角度进行思考,海南发展离岸金融市场有以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国务院的文件要求。在年12月31日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44号)(简称第“44号文”)中明确提出,海南要加快发展金融保险业,推动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改善结算环境。完善外汇支付环境,开展居民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探索开展离岸金融业务试点。因此,海南是国家明文规定可以进行离岸金融业务试点的少数地区之一,有法律的明确依据。

2、海南拥有较大的地方立法权,可以制定离岸金融相关地方性法规。首先是经济特区立法权。年4月13日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决议,授权海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经济特区法规,在本经济特区内施行。《立法法》再次规定了特区授权立法。因此,海南经济特区立法权是伴随海南经济特区设立而专门赋予的一项重要权力。其次,海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享有宪法及其他法律明确规定的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权,而且是唯一拥有“两个立法权”的省级立法机关。

由此可见,海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就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尚未制定的事项,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其目的之一就是让海南充分利用授权性立法和职权性立法,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或国务院暂不宜制定法律或行政法规的事项先行立法,在海南经济特区或整个海南省所管辖的行政区域内实施。这表明,海南的立法特别是授权性立法具有明显的试验性、前瞻性和探索性。海南地方立法权与离岸金融市场的创新型、实验性和探索性不谋而合。

3、从境外一些国家和地区发展离岸金融市场发展的情况来分析,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低税率(甚至是无税赋)、低收费,企业运营成本极低;(2)设立境外公司规范与限制极少、法律环境宽松,公司的隐密性及安全性极高。(3)没有外汇管制,资金可以灵活调动。这些要求由海南的经济特区特别立法权来落实可能性会大一些。并且海南属于我国较年轻的省份,经济总量有限,在海南范围内进行试验所引发的负面作用和争议也比较少。

4、借鉴其他省市的立法经验。深圳市人民政府在年1月6日发布了《关于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深府〔〕1号),明确提出离岸金融市场建设的方案,提出“探索在前海建立本外币在岸、离岸账户,实现分账核算管理,离岸账户与境内在岸账户之间产生的资金流动视同跨境业务管理,离岸账户与境外账户、境内非居民账户和其他离岸账户之间的资金可自由划转。支持银行业机构开展离岸业务,支持有离岸经营资格的银行在前海设立离岸分部,直接办理非居民人民币业务。鼓励在前海发展离岸保险、离岸基金等业务”。北京、上海、天津等地都提出建设离岸金融中心的设想,海南可以从国内外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经验中获得有益的启示。

离岸金融市场与绝大多数事物一样,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不好的一面。虽然前文讲到海南发展离岸金融市场具有必要性、可行性,但海南发展离岸金融市场存在有利的方面,也存在一些不利因素。

二、海南发展离岸金融市场的利弊分析

(一)海南发展离岸金融市场的有利之处。海南发展离岸金融市场有其独特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是有利的自然风光。海南市中国唯一的热带海岛省份,堪称世界上“少有的几块未被污染的净土”。岛上四季常,森林覆盖率超过60%。阳光、海水、沙滩、绿色、空气五大旅游要素俱全,具有得天独厚的热带海岛自然风光。在长达公里的海岸上遍布可以开发建设成为世界一流旅游圣地的旅游资源,岛上终年气候宜人,四季鸟语花香矿物、动植物资源丰富,所孕育的热带雨林和红树林为中国少有的森林类型,迷人的海水、雪白的沙滩、明媚的阳光、四季的花香,热带水果、旖旎的海底世界及富有传奇色彩的少数民族风情使人流连忘返。海南与世界上著名的离岸金融市场开曼群岛的热带性气候相似,开曼群岛雪白的沙滩、如镜的海水和终年21摄氏度的气温将这里打造成出天然的海滨胜地。该岛还有世界上著名的“七英里海滩”。美不胜收的自然环境使得旅游业成为群岛的经济支柱产业之一。除了自然风光,开曼群岛还有椰子、面包果、香蕉、芒果和柑橘等水果。此外,开曼群岛还利用其悠久的海盗历史文化吸引各国游客,比较著名的就是一年一度的海盗节,每年九月份举办,以美食和街舞为主。

其次是宽松的外部环境。作为比较年轻的省份,海南自年建省之初便提出“小政府、大社会”的设想,希望政府对市场的干预降低到尽可能低的程度。由于建省的时间比较短,海南的历史包袱也显得小一些。这样宽松的外部环境对于发展离岸金融市场是比较有利的。从世界上绝大多数离岸金融市场的运作情况来看,离岸金融市场要求放松外汇管制,资金进出自由,方便外资进入。另外,发展离岸金融市场需要宽松的法律环境。例如,设立公司的手续简便、费用简单透明。对专门服务于离岸金融市场的金融机构的设立和运营也尽量宽松。

第三,海南拥有其他地区所无法比拟的双重地方立法权。离岸金融的相关法律,除了对金融机构如何经营离岸金融业务作出规定以外,还需要制定税收优惠规定、公司信息保密规定、外汇管理规定等相关配套法规。这些规定在国家层面是不方便制定的,只能由海南根据离岸金融市场试点的实际情况来制定。有专家建议,“海南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较早的地区之一,是新中国股份制试点和证券市场开辟最早的地区之一,海南又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岛屿经济特区省份,便于封闭管理。利用国家赋予海南全国优惠的开放政策和改革试验田的优势,开展离岸金融业务试点探索,一旦落地运行,效率较高,成效明显,渠道与场所相对可控,实验与监管风险较小,运作成本较低”。[3]

第四,实施国际旅游岛战略的组成部分。随着国务院第44号文的发布,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发展旅游业、现代物流业、高技术产业等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相关产业的发展会走上快车道。很多专家学者已指出,众多的境外旅游资源,成为在海南开办离岸国际金融业务的重要客户来源。海南发展离岸金融市场如果基于旅游业、物流业等实业的基础之上,会发展得更顺利,也会更加坚实一些。

第五,符合国家的南海发展战略。在国务院的第44号文中,也提到把海南建设成为南海资源开发和服务基地。对此,有的专家也提出,“海南地缘优势明显,开展国际区域离岸金融中心的建设,能够在金融国际化的多元博弈中参与国际资本流动,能够进一步提升国家在经贸外交、金融融合中的话语权。这不仅代表着中国金融崛起的强国愿景,同时将成为中国南海战略、人民币区域化乃至中国金融战略的重要支点”。[4]

(二)海南发展离岸金融市场的不利之处

目前海南发展离岸金融市场也存在一些障碍,这也是不容忽视的:

首先是上位法的缺失。目前在国家层面关于离岸金融的规定仅有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年发布的《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这两个部门规章仅仅适用于银行办理离岸金融业务的情形。从效力来看,目前关于离岸金融的立法的位阶很低,还停留在行政规章阶段。从内容来看,现有的行政规章无法涵盖离岸金融的主要法律规定,例如税收的优惠、外汇管制、公司的设立及相关保密制度等。

其次是地方立法权的范围模糊。由于上位法的缺失,海南要发展离岸金融市场亟需对主要的法律制度进行填报。现在面临的问题是:海南的立法权有多大?是否能制定税收的优惠、外汇管制、公司的设立及相关保密制度、金融机构的存款保证金,甚至是汇率、利率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进行规定。那么,海南的地方立法权如何解决与《立法法》的以上冲突?

再次,是对人们主权思维的挑战。从离岸金融市场发展的历史来看,离岸金融业务是提供给非居民(多数是外国自然人及企业)从事境外银行业务,它属于一国金融业的“特区”,对于这个金融“特区”,国家均给予特殊的待遇,例如降低金融监管的要求、给予税收优惠待遇、放松外汇管制、为投资者保密等。从这个角度来看,一国建立离岸金融市场是以牺牲国家主权(主要是金融主权)为代价换来外资的流入和实现金融市场的国际化。虽然是让渡主权,但国际上设立的离岸金融市场还在不断增加,已多达六十多个国家及地区,既有英国、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也有新加坡、泰国、菲律宾、以色列、毛里求斯等发展中国家。国内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厦门等城市也纷纷试点离岸金融业务。海南发展离岸金融市场不仅面对来自国际上的竞争,也要面对国内兄弟省市的激烈竞争。海南是否已做好面对因发展离岸金融市场而牺牲国家主权这种惯性思维的责难和挑战?

最后是南海问题。从境外发展离岸金融市场的经验来看,稳定的政治局面、完善的法治和国民经济稳步增长是离岸金融市场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我国稳定的政局、持续高速的经济发展无疑为海南建设离岸金融中心提供了外部保障,但南海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周边国家的挑衅行为时不时地发生,南海地区的不稳定因素也有可能对海南的离岸金融市场建设产生负面影响。

分析海南发展离岸金融市场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主要是为了积极发挥有利条件,克服不利因素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做到未雨绸缪,化不利因素为有利的发展条件。

三、海南发展离岸金融市场的建议

针对前文所分析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笔者提出以下一些建议:

(一)保护好海南的自然环境

海南建省时间短,海南的经济金融基础相对薄弱,这是我们应当正视的现实。但海南有独天得厚的自然环境,这是其他地区无法比拟的,也是发展离岸金融市场的一大优势。近些年来,海南加大了环境保护的力度和投入,自然环境向好的方面发展,然而出现的一些问题还是不容忽视的,根据海南省统计局最近几年的统计公报,海南自然环境的主要指标如下表:

表年至年海南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一览表

类别

森林覆盖率

61.9%

61.5%

60.5%

60.2%

空气质量

优良天数比例为99%,77%监测日空气质量为优,部分城市(镇)的个别监测日主要受颗粒物影响,空气质量出现轻度或中度污染。

优良天数比例为%。96.4%的监测日环境空气质量符合国家一级标准,部分城市(镇)个别监测日出现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超国家一级标准,对空气质量有轻微影响

优良天数比例为%。95.9%的监测日环境空气质量符合国家一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仅少数城市(镇)部分监测日出现超国家一级标准,对空气质量有轻微影响

优良天数比例为%。94.8%的监测日符合国家一级标准。空气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浓度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

地表水质量

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优良。全年90.8%的监测河段、88.9%的监测湖库水质符合或优于可作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的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个别湖库和局部中小河流河段水质受到一定污染。

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为优。全省94.2%的监测河段、83.3%的监测湖库达到或优于可作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的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个别湖库和部分中小河流的局部河段水质轻度污染;

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状态。全省89.7%的监测河段、83.3%的监测湖库达到或优于可作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的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个别湖库和部分中小河流的局部河段水质轻度污染

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状态。全省82.8%的监测河段、94.4%的监测湖库达到或优于可作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的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绝大多数中小河流水质优良

近岸海域水质

绝大部分近岸海域处于清洁状态,一、二类海水占92.7%,94.1%的监测海域水质符合水环境管理目标的要求。

绝大部分近岸海域处于清洁状态,一、二类海水占91.1%,92.5%的监测海域水质符合水环境管理目标的要求。

绝大部分近岸海域水质处于清洁状态,一、二类海水占88.9%,92.5%的监测海域水质符合水环境管理目标的要求

绝大部分近岸海域水质处于清洁状态,一、二类海水占88.9%,91.1%的监测海域水质符合水环境管理目标要求

(以上数据根据海南省统计局年至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整理而成)

从以上官方的统计数据可以得知,海南的森林覆盖率在逐年增加,空气质量从年的全省无污染到年的部分城市(镇)空气质量出现轻度或中度污染。地表水质量也从年的绝大多数中小河流水质优良到年的个别湖库和局部中小河流河段水质受到一定污染。而绝大部分近岸海域水质出现改善状况,从年的一、二类海水占88.9%提高到年的一、二类海水占92.7%。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一方面要完善立法,更为主要的要是严格执法,增加民众的参与意识。

除了要保护好海南的自然环境,还要改善海南的软环境。例如改善机关的工作作风和效率、提高司法公信力、提高中介机构的服务水平等等。

(二)加快发展旅游业及现代服务业

国务院第44号文发布以后,海南的经济发展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这种实体经济的发展为离岸金融市场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主要的发展指标如下表所示:

表2年至年海南旅游业、金融业、外贸进出口发展一览表

类别

旅游过夜人数(万人次)

.51

.37

.34

.34

.33

旅游总收入(亿元)

.56

.12

.04

.63

.72

本外币存款余额(亿元)

.50

.7

.54

.3

.72

本外币贷款余额(亿元)

.42

.63

.32

.22

.86

外贸进出口总值(亿美元)

.78

.02

89.58

(以上数据根据海南省统计局年至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整理而成)

从以上官方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无论是旅游过夜人数、旅游总收入、金融机构存贷款额、外贸进出口总值等都有较大发展。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海南与发达国家和兄弟省市的差距还是很大的,例如,年末上海离岸银行业务资产总额已达到20.44亿美元。另外,海南金融业发展的结构还不是很优化,金融机构对本地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有待于提高。例如,年全省金融机构的本外币存款增长率为6.8%,贷款增长率却为27.1%,银行金融机构的利润增长10%;年全省金融机构的本外币存款增长率为13.3%,贷款增长率为21%,银行金融机构的利润增长14%;年全省金融机构的本外币存款增长率为16.4%,贷款增长率仅为18.9%,银行金融机构的利润增长41.3%。由此可知,其他行业在不断发展,对资金的要求只会越来越大,而金融机构的存款率在增加,贷款率却不断下降,而银行的利润急剧上升。在这种情况下,金融业对本地经济的扶持和促进又体现在哪里?因此,金融机构本身固然需要发展,但实体经济也需要发展,否则,金融业的发展也是难以可持续的。

(三)充分利用海南的地方立法权

海南省人大的立法权主要包括:(1)根据海南省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国家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2)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关决定和国务院有关行政法规的原则制定法规,在海南经济特区实施,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从以上表述来看,海南的地方立法权还是属于“补充性”的权力。

如前文所述,离岸金融市场的一些配套规定需要通过法律的层面来制定,很多是要突破目前的法律框架。那么,为了加快发展海南离岸金融市场,一方面要促进国家层面的离岸金融市场立法加快进程;另一方海南也要积极取得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授权海南可以制定离岸金融市场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包括离岸金融交易及离岸金融监管的法律等),在特定的区域内适用。

(四)培养和引进专业离岸金融人才

离岸金融对社会金融环境、金融服务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需要有大量高素质的金融人才才能支撑得起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离岸金融人才不仅要具备金融专业知识,还要懂外语和金融国际惯例,是操作型的创造性人才。而海南的高端金融人才奇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课题组的研究,截止年6月,海南金融业从业人员为人,人员数量不及上海同期的十分之一。其中大专以下学历人员占62.9%,硕士学历占1.5%,具有博士学位仅有5人,留学归国人员13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占3.3%,初级职称的占61.3%。绝大多数金融机构未能制定专门的人才引进计划,也未制定专门人才引进和培养政策。薪酬过低、缺乏职业发展空间、就业配套措施不完善成为金融人才流失的主要原因。[5]

海南加快离岸金融人才建设最好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人才培养与人才引进并举。通过金融机构自主培养、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行业协会组织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国际人才交流等方式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离岸金融人才培养机制,将离岸金融人才的培养列入海南省的重大人才政策和重点人才工程,加快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的立法步伐,加强对离岸金融人才的系统化培养,逐步形成良性发展的金融专业人才成长机制。

(五)妥善解决南海问题

我国强大的国力、雄厚的经济实力是海南发展离岸金融市场的强有力后盾。发展离岸金融市场需要稳定的政治局面、科学完备的立法、高效廉洁的执法、公正的司法等。国家的南海发展战略是海南可以利用的有利条件,但南海地区的不稳定因素则会伤害到离岸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诚然,武力解决南海问题是最后也是不得已的选择。我们是否可以考虑在一定的法律框架内,通过全球化的分工、区域经济的共同发展来化解领土的矛盾。最近中央提出的“一路一带”发展战略就是实现区域内国家和地区共同发展,推动沿线各国发展战略的对接与耦合、增进沿线各国人民的人文交流与文明互鉴的例子。离岸金融正是金融全球化、金融自由化、金融创新的产物,海南发展离岸金融市场可以促进南海问题的和平解决,而南海地区的和平也会促进海南离岸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结束语

离岸金融属于金融领域的创新,它具有规避金融监管的一面,甚至要求所在国金融主权的部分让渡,但各国设立离岸金融市场的热情有增无减,原因就在于离岸金融市场有利于本国金融机构的国际化,助力本国企业“走出去”,并且带来大量的外来资金,为国内经济的发展产生了良好的带动作用。中国发展离岸金融业务是大势所趋,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海南如果能够占领先机,可能又是一次难得的发展机会。海南发展离岸金融市场机遇与挑战并存,应在法律方面做好布局,才能更好地发挥有利因素,将不利的影响降到到最小的程度。

海南发展离岸金融市场是建设国际旅游岛的需要,也是难得的发展机遇。海南既有自然风光、宽松的外部环境、特别地方立法权、国际旅游岛战略等方面的优势,也有国家层面上位法缺失、地方立法权范围不明、主权思维、 等方面的挑战。建议在离岸金融法律方面做好布局,才能更好地发挥有利因素,将不利的影响降到到最小的程度。

[1]本文曾发表于《中国市场》年第3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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