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关于公开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有关事项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通告年第4号

为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电子发票)推广工作,本着公平透明、自主自愿原则,方便纳税人选择使用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生成电子发票版式文件交付给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电子发票,可选择自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自主自愿选择在我局备案的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详见附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纪律参与、干预、引导纳税人选择第三方平台。

二、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应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版式文件的生成、打印、查询和交付等基础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巧立名目对基础服务收取费用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相关规定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53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84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31号修改)及税总发〔〕31号等。

投诉-

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已在海南省税务局备案的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年3月31日

推荐阅读

?恶意造谣传谣!一男子被海口警方拘留十日

?速来领取增值税改革问锦囊~海口市税务局倾力打造哦~

?税控系统:主人,我该升级了!

编辑设计:海口税务

来源:海南税务









































中科白癜风医院寒假送健康
白癜风一个疗程多少钱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hainanshengzx.com/hnjj/180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