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全国建设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为推动校园体育运动的开展,不断提高学校的体育运动水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通知的通知》(教学厅13号)有关规定,海南大学年继续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结合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特制订本招生简章。一、招生项目:田径、篮球(五人制)、排球(六人制)、足球(十一人制)二、招生计划和专业1.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不含港、澳、台)拟定计划招收66人,其中:男篮0-5人,其中前锋0-2人、中锋0-2人、后卫0-1人;女篮0-5人,其中前锋0-1人、中锋0-2人、后卫0-2人;男排0-6人,其中主攻0-2人、副主攻0-2人、二传0-1人、自由人0-1;女排0-6人,其中主攻0-2人、副主攻0-2人、二传0-1人、自由人0-1人;男足0-11人,其中前锋0-3人、中场0-4人、后卫0-3人、守门员0-1人;女足0-11人,其中前锋0-3人、中场0-4人、后卫0-4人。男子田径0-11人,其中米0-1人、米0-1人、米0-1人、米0-2人、米0-1人、米0-1人、米栏0-1人、米栏0-1人、跳远0-1人、标枪0-1人;女子田径0-11人,其中米0-1人、米0-1人、米0-1人、米0-1人、米0-1人、米0-1人、米栏0-1、跳高0-1人、跳远0-1人、铅球0-1人、标枪0-1人。2.各位置或小项目的最终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名人数、专项测试成绩和运动队建设需要做适当调整。3.招生专业范围为考生所在省一本批次同科类相关专业(儋州校区专业除外)。4.我校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人数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实际招生数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5.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我校不再单独组织足球的校考。报考我校足球项目的考生除须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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