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国务院同意在海南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
国务院同意我省开展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深化试点期限2年,自年7月1日起至年6月30日止。 据中国政府网获悉,《国务院关于同意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日前正式公布。《批复》指出,原则同意商务部提出的《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同意在海南等17个省市(区域)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深化试点期限为2年,自年7月1日起至年6月30日止。 《批复》指出,深化试点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探索适应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和开放路径,加快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打造服务贸易制度创新高地。 《批复》要求,试点地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试点工作的实施推动、综合协调及措施保障,重点在管理体制、开放路径、促进机制、政策体系、监管制度、发展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全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探索路径。 《批复》指出,各试点地区将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进一步培育市场主体,进一步创新发展模式,进一步提升便利化水平,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统计体系,进一步创新监管模式落实开放便利举措,并结合各试点地区发展基础、产业结构和资源优势,加强协同指导,积极予以支持,重点在金融、电信、旅行及专业服务4个领域落实开放便利举措。 具体而言,金融服务领域将推动允许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在提交开业申请时同时申请人民币业务等开放便利举措。 电信服务将推动离岸呼叫中心业务,对于全部面向国外市场的服务外包企业经营呼叫中心业务(即最终服务对象和委托客户均在境外),不设外资股权比例限制。 旅行服务领域,将探索建立来华就医签证制度;完善跨境自驾游监管举措,允许境外旅行社与国内企业合作,拓展自驾游旅游产品;完善自驾游艇、车辆等交通工具出入境手续,包括担保制度,降低入境游成本。 在专业服务领域,将允许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在试点地区执业提供工程咨询服务(法律法规有资格要求的除外);对外资工程设计(不包括工程勘察)企业,取消首次申请资质时对工程设计业绩要求;探索密切内地(大陆)律师事务所与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业务合作的方式与机制。 以下为国务院关于同意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全文: 国务院关于同意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 国函〔〕79号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湖北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陕西省人民政府,商务部: 商务部关于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商务部提出的《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同意在北京、天津、上海、海南、深圳、哈尔滨、南京、杭州、武汉、广州、成都、苏州、威海和河北雄安新区、重庆两江新区、贵州贵安新区、陕西西咸新区等省市(区域)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深化试点期限为2年,自年7月1日起至年6月30日止。 二、深化试点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探索适应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和开放路径,加快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打造服务贸易制度创新高地。 三、试点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试点工作的实施推动、综合协调及措施保障,重点在管理体制、开放路径、促进机制、政策体系、监管制度、发展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全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探索路径。有关省、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支持,鼓励试点地区大胆探索、开拓创新。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政策支持,主动引领开放,创新政策手段,形成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合力。商务部要加强统筹协调、督导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 五、深化试点期间,暂时调整实施相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的部分规定,具体由国务院另行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相应调整本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试点中的重大问题,商务部要及时向国务院请示报告。 附件: 1.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 2.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开放便利举措 3.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及政策保障措施 国务院 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ND—— ◆来源:中国政府网◆ ps:“宅在海南”是网易房产打造的购房服务群,为对海南房子感兴趣的人士提供购房咨询、买房交流、带看服务,解答购房疑惑、分享海南房价相关信息等,无论任何购房问题,我们都会有在线小编即时解答。 因该群人数已经超过,无法再通过扫码进群,有意向的朋友可先加小编为好友,小编再将您拉入群。加好友请备注:宅在海南,否则无法通过验证。 房产中介、销售勿扰! 房产中介、销售勿扰! 房产中介、销售勿扰! 赞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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