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三卫生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编外

海南省医疗卫生单位考试交流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办法》、《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年7月1日前取得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并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方案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

  6、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

  2、公安、检察部门正在立案侦查和纪检、监察部门正在立案审查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岗位和人数

序号招考岗位招考人数性别年龄相关专业学历备注1内科学教师2男女不限45周岁以下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临床经验优先2外科学教师1男女不限45周岁以下临床医学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临床经验优先3教务科职员1男女不限45周岁以下不限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职业院校教务管理工作经历2年以上4资产管理员1男女不限45周岁以下财会中专及以上学历有会计证,有工作经历2年以上5护理实验室设备管理员1男女不限45周岁以下护理中专及以上学历有临床经验

  五、招聘程序

  (一)成立招聘工作小组:

  组长:冯小兵

  副组长:符致明、张华

  成员:李文华、司曼、蔡正川、蔡少萍、陈锦尧、陈满平、黄延青、杨华文、杨卫珠、邢贞常

  招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

  办公室主任:张华

  办公室副主任:李文华、

  成员:陈锦尧、杨卫珠、陈满平、林煌、黄丽娜

  (二)组织报名:

  1、时间:年8月4日至10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海南省第三卫生学校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dswxbgs

.   3、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海南省第三卫生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可从网上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初审后,将于8月11日在海南第三卫生学校网站()及学校政务公开栏公布考试人员名单及具体考试时间。

  (四)考试:

  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单位经初审符合条件的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进行笔试。笔试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要测试科目,兼有公共基础科目的内容。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等笔试结束后,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划线,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第三卫生学校网站()及学校政务公开栏,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

  2、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海南第三卫生学校网站()及学校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布。

  (五)体检:

  学校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提出拟聘人选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的医院为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

  (六)公示:

  学校将考试、考核结果和拟招聘人选进行公示,听取群众意见,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学校领导人员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2)学校向受聘人员发出聘用通知书;

  (3)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

  (一)教师岗

  1、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执行同等学历的定级工资标准,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后按所确定的职务(岗位)确定相应的职务(岗位)工资标准。

  2、特区津贴和特区生活补贴:试用期特区津贴和特区生活补贴按元执行。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后,按本人所明确的职务(岗位)和套改年限进入相应的特区津贴和特区生活补贴。

  3、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按本人的职务(岗位)进入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奖励性绩效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发放。

  (二)管理岗

  试用期工资待遇为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护理实验室设备管理员

  工资待遇为元/月。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八、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省第三卫生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海南省第三卫生学校李老师

  联系-

  海南省第三卫生学校

  年7月26日

  附件:

  海南省第三卫生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报考岗位照片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民族政治面貌参加工作时间健康状况婚姻状况最高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毕业院校现专业技术职务职(执)业资格证书现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学习工作简历(从大学开始)奖惩情况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称谓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本人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责任。考生签名:年月日审查意见报考单位人事部门审查意见印章年   月   日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印章年   月   日

(编辑:海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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