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备考问题请

海南省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已发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海南省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拟对入围海口市招录职位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的对象: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规定的面试人选比例范围内的考生[招考名额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招考名额在9人(含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通过资格复审的,将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选;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

9月22日至9月25日(上午8:30-11:5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一)中共海口市委组织部(海口市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一号楼一层室),联系-;

(二)中共龙华区委组织部(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19号龙华区政府1号楼6楼组织部会议室),联系;

(三)中共琼山区委组织部(海口市琼山区惠民路1号琼山区机关办公大楼7楼室),联系;

(四)中共美兰区委组织部(海口市美兰区群上路1号美兰区政府机关办公大楼10楼室),联系。

四、资格复审内容

根据《海南省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提供以下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后,原件交还考生本人,复印件(各1份)由招录机关留存。

(一)《海南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表》、准考证。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职位有学历学位要求的,须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同时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学历并打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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