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相约海南一宾馆,独处时男子将女友捅
本报讯男子于某和女子曾某既是老板和员工的关系,又是男女朋友关系。年3月,曾某因前夫提出复合,遂向于某提出分手。于某曾多次借钱给曾某,他并不同意与曾某分手。于某从安徽来到海南澄迈县,想找曾某做个了断。两人在谈话的过程中发生争执,于某持刀将曾某杀害。近日,海南一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于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被害人家属丧葬费.5元。 (图片来源于网络) ?女友提出分手,男子不同意曾某是湖南人,她曾在安徽于某所开的餐馆里工作,两人的年龄均在50岁左右,曾某离过婚,两人相处了一段时间后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其间,于某曾多次借钱给曾某。年3月,曾某告知于某,她的前夫要和她复合,她决定与于某分手。于某不同意分手,两人发生了争吵。案发前,于某曾通过发信息、打电话等方式威胁曾某及其家人、朋友,于某还从安微到湖南寻找曾某。为摆脱于某的纠缠,曾某向于某谎称她在海南省澄迈县打工。
年4月14日,于某来到澄迈县,入住某宾馆后联系曾某并约她见面,想将两人之间的感情纠纷做个了断。同年4月16日,曾某与她的妹妹乘坐飞机从长沙到达海口。当天晚上,曾某在她妹妹及妹妹的朋友刘某陪同下,和于某在金江影剧院见面,当时曾某说自己有事便匆匆离开。第二天,于某和曾某相约在于某所住的宾馆见面,想两人单独谈谈。为了防止于某有其他想法,曾某带上了妹妹的朋友刘某。 ?男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年4月17日,曾某和刘某来到于某所在的宾馆房间。为确保安全,刘某对于某的身上和部分行李进行检查,未发现凶器,就先行离开房间。后于某与曾某在单独交谈过程中发生争执,于某持一把单刃尖刀朝曾某颈部、胸部、腹部及腿部等部位捅刺20余刀,致曾某死亡。于某将被子盖在曾某身上,将曾某的身份证、离婚证拿走,随后逃离现场。年4月18日6时许,于某拨打向澄迈县公安局投案。 海南一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于某无视国家法律,因与被害人曾某之间存在感情及经济纠纷,持刀捅刺被害人曾某颈部、胸部、腹部等部位,致被害人曾某双侧颈动脉及肺破裂引起急性大失血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于某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且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于某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家属造成经济损失,应赔偿丧葬费。海南一中院一审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一审宣判后,于某表示不上诉。 来源:海南特区报记者吴兴张余武马润娇 编辑:小凤爪 领导说了 您点一个 小编的工资就涨一毛! 赞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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