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工信信产〔〕号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海南省互联网产业

天使投资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互联网产业发展,充分发挥产业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互联网产业的若干意见》(琼府〔〕42号)和《海南省互联网产业天使投资资金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琼工信信产〔〕号)等文件精神,现将互联网产业天使投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一)创新能力强的互联网初创企业。在我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职工人数不超过人,年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0万元人民币,具有技术含量高、创新能力强、商业模式新的初创期互联网企业。

(二)骨干人才来琼办企业。在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进入中国电子信息强企业、中国软件强企业、中国互联网强企业、全球软件强企业,全球主要股票市场上市的互联网企业)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期间连续12个月的税后月薪累计达20万元,出生地或籍贯在海南达到15万元的骨干人才,或者在省部级以上创业大赛获奖的团队(个人),来海南注册互联网企业,可由投资管理公司按照企业实际投资额(不含银行贷款)1∶1的比例进行投资,最高不超过万元。

(三)参赛获奖企业。参加国家、省政府、省工信厅主办的互联网相关创业大赛,并获得奖项的企业或团队,申请万元及以下天使投资。

(四)通过项目路演企业。参加由省工信厅组织的互联网创业项目路演,并获评审委员3/4以上通过的企业或团队,申请万元及以下天使投资(拟通过项目路演方式获得投资的企业项目,可先向受委托的投资机构提出申请)。

二、天使投资基本流程

年省互联网产业天使投资资金先期委托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和海南联合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出资主体分别开展直接股权投资,行使出资人职责。

天使投资出资人采用“常年申报、分批审核”的方式,按照相应的议事决策规则进行投资,一般投资流程包括:筛选立项、尽职调查、投资决策、下达计划、投资实施。

对于骨干人才来琼办企业申请不超过万元,参赛获奖企业和通过项目路演企业申请不超过万元天使资金的,可简化程序,投资管理公司直接形成投资建议书,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审定后实施。

三、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有意向的企业、团队或个人请向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或者海南联合资产管理公司申报。

(一)向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申报。填写“海南省互联网产业天使投资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ngelfund

hnhold.cn,抄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邮箱hnit

hainan.gov.cn。同时将海南省互联网产业天使投资项目申请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送至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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