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南省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时间
海南省公务员面试交流 根据海南省人社局发布的公告今年资格复审将于5月下旬陆续开始进行,以下是招考君收集整理的近2年海南省公务员资格复审时间和所需复审材料的信息汇总,供广大考生参考。 注:所列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还有所需的材料均为往年的情况要求,今年实际情况以招考单位通知为准。 年海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地区(部门) 复审时间 复审地址 儋州市党群机关 年6月8日-12日 儋州市新市委大楼3楼室 海南省民政厅 年年6月8日-19日 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 海南省民政厅组织人事处(室) 定安县行政机关 年6月8日-23日 定安县见龙大道人才劳动力市场3楼 乐东县省委组织部 年6月9日-19日 乐东省委组织部 海南省工商系统 年6月10日-23日 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4号 三亚市行政机关 年6月10日-23日 三亚市迎宾路号人力资源市场8楼室 海南省法院系统 年6月11日-13日 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号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楼主楼室) 万宁市行政机关 年6月11日-20日 万宁市政府办公大楼三楼西侧 儋州市行政机关 年6月11日-23日 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延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室 琼海市行政机关 年6月13日-18日 琼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琼海市爱华东路紫瑞小区)室 海南省检察院系统 年6月14日 南渡江大厦一楼大堂 (海口市美兰区海南广场海南省委北门附近) 琼海市党群系统 年6月15-17日 琼海市兴海北路1号市委大楼室 澄迈县行政机关 年6月15-17日 澄迈县金江镇文明路号三楼公务员管理与人员流动岗 文昌市行政机关 年6月15-18日 文昌市文府路市委、市政府办公楼主楼4楼房 东方市行政机关 年6月15日-19日 东方市人社局 五指山市行政机关 年6月15-23日 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岗 临高县行政机关 年6月15-25日 临高县临城镇文明东路县委大院2号办公大楼室 屯昌县行政机关 年6月16日前 屯昌县委办公大楼南附楼三楼 保亭县行政机关 年6月16日-17日 保亭县保兴东路21号原计生办公楼四楼 琼中县行政机关 年6月16日-18日 琼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年6月18日 海口市南海大道53号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2楼会议室 海口市行政机关 年6月18-23日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和职位管理处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年6月20日 海口市城西路18号、室 白沙县行政机关 年6月23日 白沙县人社局 海南省森林公安系统 年6月23-25日 海南省森林公安局政治处房 海南省司法厅 年6月24-25日 海口市凤翔东路号省司法厅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海南省公安机关 年6月25-26日 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省就业局) 年海南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地区(部门) 复审时间 复审地址 海南省行政机关 年5月19日-6月10日 由各个招考单位分别通知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年5月20日 海口市南海大道53号 白沙县党群 年5月26日 白沙县政府大楼三楼组织部 东方市行政机关 年5月24日-5月30日 东方市八所镇东府路 市政府一号办公楼3楼人社局综合办公室 临高县行政机关 年5月26-30日 临城镇县委大院2号办公楼室 定安县行政机关 年5月22-6月5日 定安县见龙大道人才劳动力市场3楼 三亚市行政机关 年5月23-6月6日 三亚市迎宾路号 人力资源市场8楼室 万宁市行政机关 年5月26-30日 万宁市政府办公大楼三楼西侧 屯昌县行政机关 年5月27日前 屯昌县县委办公大楼南三楼 海南省法院系统 年5月27-29日 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楼主楼室 琼海市行政机关 年5月27-29日 琼海市爱华东路紫瑞小区室 儋州市行政机关 年5月27-6月6日 那大镇中兴大街西延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室 澄迈县行政机关 年5月29-30日 澄迈县金江镇文明路号三楼公务员管理与人员流动岗 海南省检察院系统 年5月31日 海口市南渡江大厦一楼大堂 陵水县行政机关 年5月31日前 陵水县人社局三楼 海南省公安系统 年6月3日-5日 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省就业局) 琼海市党群 年6月3-6日 琼海市兴海北路1号市委大楼室 儋州市党群 年6月3-9日 儋州市委组织部 海口市行政机关 年6月3日-9日 秀英区长滨三路 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6号楼4楼南楼 海南省司法系统 年6月4日-5日 海口市凤翔东路号 省司法厅办公楼二楼办公室 海南省专用通信局 年6月5日 海口市海府路49号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年6月5日前 海口市城西路18号、室 海南省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 年6月13日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海口市青年路海南广场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向资格复审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学校出具准予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往届毕业生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查询结果并签名)、准考证、考试报名表等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二)报考职位要求海南省户籍的,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学校集体户的考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相片且在年3月12日前已为海南省户籍的证明并加盖公章;属于海南省生源的考生,须提供由海南省考试局出具参加高考录取时的高考报名确认表。)。 (三)报考人员为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报考人员为定向生和委培生的,须出具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报考人员为留学回国人员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六)报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劳动合同等)。 (七)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按照《招考公告》要求提供。 以上所有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无故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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