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9月23日上午9点,由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司法厅、海南省律师协会共同组织的税务调研座谈会在我所38楼大会议厅召开,会议由海南省律师协会张晓辉会长主持,海南省税务局林明副局长、海南省司法厅陈文彬副厅长、海南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朱声杰调研员、海南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局王宝青局长、海南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局伍祚明副局长、海南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朱敏主任、海南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委员贾世国副会长、海南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局羊曼芳主任、海南省律师协会财税委员会严波主任、海南省律师协会财税委员会王然委员出席,税务局代表、法立信、瑞来、威盾、外经、新概念、海大平正等律所以及我所王航兵主任、李永涛执行主任等代表参加会议。

张晓辉会长主持会议并强调:“这次调研,主要围绕自贸港背景下,涉及到有关我们行业个人所得税落地以及解决我省这几年在律师行业发展当中涉及到税收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之后,由各个律所代表发言总结这几年律所大致的情况、发展和收入的积累情况,围绕今天调研的主题开始发言。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代表、海南法立信律师事务所代表、海南海大平正律师事务所代表、海南威盾律师事务所代表、海南外经律师事务所代表、海南新概念律师事务所代表以及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代表分别总结自家律所近年来的情况并提出了对于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改革的看法与观点。

林明副局长在认真听取了各个律所代表的相关工作汇报以及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并总结个人的看法:第一,财政征收以后,税务机关管理工作的能力是充足的;第二,发票真伪的问题无须担心;第三,简税制不等于核定征收;第四,关于税负问题;第五,查账征收可以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第六,关于税收流失的问题;第七,关于定额的问题。

贾世国副会长提到:“我们看问题,要看到整个市场的一个市场经济的发展的方向”,从税收制度安排里面的减税制、强化制度以及征管法等这几方面进行讲解。律师是一个特殊的行业,这个行业的发展也是在支持和培育,但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了一定的阶段,必须要主动化,只有规范才能够发展上走更远。

陈文彬副厅长提出个人意见,认为律师的执业成本如何全面反映的问题以及怎么解决税务机关沟通等问题,并强调务实二字,从实际情况出发,从各自职责要求出发,说实话,干实事,求实效。

最后,各个律所的同仁都积极地表达了自己对于本次主题内容的意见和看法以并提出了自己疑问,也得到了领导的详细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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