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海南这10类交通违法将录入你职业信
点上图↑进入《第一届“海南正能量”系列微电影展播》 记者6月3日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针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10类交通违法行为,7月1日起,海南交警部门将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增加政治面貌和职业信息的采集项,“政治面貌”包括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革党员、民盟盟员等。 (资料图) 据省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10类交通违法行为,7月1日起,海南交警部将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增加政治面貌和职业信息的采集项,此举旨在为部门信息共享、抄告联动及征信挂钩创造条件,以进一步提升海南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目前内蒙古、江苏、浙江等一些地方已与纪检监察、信用管理等部门建立了针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抄告、征信机制,社会效果良好,下一步将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实施。许多网友对此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议,公安部将积极采纳,不断完善部门协同共治机制。 据了解,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法律文书中增加被处罚人有关信息采集项目的通知》。 《通知》要求,从7月1日起,各地在按照一般程序对交通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时,应当调查被处罚人的政治面貌和职业信息,并在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填写。 哪些人交通违法要录入信息?“政治面貌”包括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革党员、民盟盟员、民建会员、民进会员、农工党党员、致公党党员、九三学社社员、台盟盟员、无党派人士、群众。 “职业”包括公务员、公安民警、职员、工人、农民、自主经营者、军人、武警、教师、学生、港澳台胞、华侨、外国人、外来务工者、不在业人员、其他。 “十大类”交通违法行为:酒驾醉驾、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拼装改装或报废车辆、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或标识、套用机动车号牌、脱保、超速50%及以上、货车超载30%以上、客运车辆超员。 来源:海南日报 记者:良子 小编:靜靜 赞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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