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云端工作室:挖掘趋势中的价值

文:Dana

继5月8日,青海发布第一个医保增补方案以来,截止到8月18日,全国共有19个省区市正式对外公布新版医保目录调整方案或执行国家版医保方案。

其中:

12个地区发布了增补调整方案:山西、青海、宁夏、湖北、四川、贵州、海南、北京、湖南、陕西、吉林、山东;

7个地区执行国家版目录:吉林、安徽、江苏、辽宁、河南、新疆、福建,吉林是以方案形式表达执行目录,其他6个地区则是直接发布执行通知,不是调整方案)

1个地区(广东)对医保增补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10个省医保增补方案增补条件各有千秋

10个方案的共性,主要体现在国家新版目录基础上,对药品的支付范围不做调整,这些省级药品目录的调入一般重点考虑本省前版医保目录中已有品种,调出药品则主要考虑存在安全性问题、不适应临床需求、营养滋补性药品等。

差异性则主要体现在增补数量(或者说增补思路)不同:

第一梯度:青海、山西、湖北、四川、贵州、海南、陕西、山东

乙类药品调整包括药品调入和调出,调整总数不超过国家药品目录乙类药品总数的15%。其中青海、海南的方案征求意见稿分别明确7月份和8月前会出台增补目录,但截至目前都并未出台。

第二梯度:宁夏、吉林

民族药和工伤保险专用药品不受本次调整指标限制,即调整数量为+2个N.

第三梯度:湖南

四舍五入的“”+民族药、仅“限工伤保险”的药品+该省整合城乡医保目录增补的药品和剂型且未纳入《国家药品目录》的个药品。

特殊梯度:北京

北京方案的文字游戏玩得比较高深,“本市现行年版药品目录报销范围中的药品品种原则上予以保留”,是不增补还是大增补,见仁见智吧!

7个执行国家目录的地区但“前置条件”也各有不同

7个执行国家目录的地区,除了福建完全执行目录外(福建有10标采购结果,也相当于该省的医保目录+医保支付标准了),其他6个地区均明确在新版目录出来之前的空窗期,国家版目录与旧版目录共同执行的方案。

但执行国家目录的同时,有个地区有比较特殊的“前置条件”:

吉林:吉林7月21日发布方案征求意见稿,7月31日发布正式稿件,正式版删除了“国家组织药品谈判时未与人社部谈判协商一致的药品不予考虑”一项,似乎意味着此次国家谈判失败产品有望进入地方医保。

这对谈判失败的8个药品算是利好,毕竟目前已有湖南、新疆、山西、湖北明确不将谈判失败品种纳入医保。

但吉林也留个“后路”,根据吉林方案,接下来将采取部分临床必须、价格昂贵的药品,暂参考全国最低市场价格确定支付标准,这个政策或许也可以给这些谈判药品进入地方医保权当参考——降价+支付标准限制,进入吉林医保会比国家谈判更残酷吗?而那些经历国家谈判降价的药品,会在吉林被支付标准截胡吗?

除此之外,吉林还明确了民族药和工伤保险专用药品不受本次调整指标限制。

江苏:江苏省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家版医保目录,各地级市制定乙类药品的个人自付比例,并对主要起辅助治疗作用或易滥用的药品,要适当加大个人自付比例,拉开与其他乙类药品的支付比例档次。

河南:8月11日,河南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执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版的通知,通知显示包含36个国家谈判品种的新增乙类药品全部纳入河南医保,并确定了这36个品种的个人自付比例为20%,这是全国第一个明确国家谈判药品自付比例的省份。

新疆:8月16日,新疆发布执行国家新版目录通知,明确国家谈判不成功的8个药品不予纳入医保目录,已在新疆目录的注射用尤瑞克林、心脉隆注射液、血必净注射液、注射用益气复脉(冻干),也要从现行支付范围予以调出。

1个地区对医保增补相关问题进行解答——广东

6月9日,广东省人社厅在其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hainanshengzx.com/hnjy/78535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