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6年海南省高
琼教办〔〕3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年海南省 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 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有关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考试局: 现将《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实施 办法 2.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往届 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海南省教育厅 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年1月7日印发 附件1 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 考试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35号)和《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年我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在我省申请报名: 1.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生; 2.在我省有户籍的省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生; 3.在我省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并修完一、二年级规定课程的二年级在读学生; 4.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的往届生; 5.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在我省从业一年以上(从年8月31日往前推算)的务工人员(以下简称:务工人员)。 (二)报名时间 3月16日8:00至20日17:30。 (三)考生报名程序 1.3月16日8:00至20日17:30,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涓鍖婚櫌鏇濆厜鐧界櫆椋庢不鐤楃殑鍖婚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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