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收回东方市医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收回东方市医药总公司等7家药品批发企业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公告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年94号公告要求,我局在对第二批药品批发企业违法经营专项整治飞行检查中,发现东方市医药总公司等7家药品批发企业(名单见附件)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总局令第14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国食药监市〔〕25号)和《海南省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试行)》规定,为有效降低药品质量风险,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我局决定依法收回上述7家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将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及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法行为移交稽查部门查处。

企业在案件处理完毕完成整改后,我局将重新组织现场检查,合格后再发还GSP证书。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振岭联系-

附件: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名单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年8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局稽查局,省药品审核认证管理中心,东方、陵水、文昌、琼海

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年8月15日印发

附件

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企业名单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GSP证书编号

1

东方市医药总公司

东方市八所镇南海西路

A-HN12-

2

陵水康泰药业有限公司

陵水县文化路11号

A-HN14-

3

海南省文昌市医药公司

文昌市文城镇新风路号

A-HN14-

4

海南广康药业有限公司

琼海市嘉积镇元亨二街20号一、二楼

A-HN15-

5

中海航集团海南康悦医药有限公司

海口市五指山路16-3号福康大厦G4-A

A-HN15-

6

海南新隆药业有限公司

海口市海甸岛海虹路福华苑小区第六层

A-HN14-

7

海南益嘉源药业有限公司

海口市海甸三东路大龙别墅A-02栋

A-HN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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