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海南特区报

自7月11日起,海口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零售药店疫情防控风险排查,截至8月1日晚,共47家零售药店因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被处罚,其中海口秀英华健药业大药房、海南永敬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秀华路分店因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查处。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风险排查,督促全市零售药店从严落实疫情防控“六必须”要求,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对购买“止咳、退热、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的人员进行实名信息登记上传,如监测到体温超过37.3℃的发热病人,停售药品并告知劝导其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

疫情期间到零售药店购买药品须戴口罩、扫地点码、测量体温,特别是购买“四类”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时,请自觉出示身份证或户口本、驾驶证、社保卡等能够采集到本人实名信息的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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