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市场主体免罚清单公开征
什么药治白癜风 http://m.39.net/pf/a_6162073.html 「本文来源:南海网」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8月19日消息(记者蒙健)近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海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清单》),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8月17日至8月29日。记者了解到,《清单》涉及我国《合伙企业法》等14部法律、法规和规章,其中符合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的适用条件的22种违法行为可以免罚。 记者了解到,22种轻微违法行为包括《个体工商户条例》中的对个体工商户变更不属于依法须取得行政许可的登记事项,未办理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合伙企业法》中的对合伙企业未在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合伙”“有限合伙”字样的;《禁止传销条例》中的对参加传销(当事人非组织者)的;《价格法》中的对经营者不标明价格、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中的对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履行相应备案义务的;《广告法》中的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未依法公布其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的;对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向其发送广告的;对利用互联网发布广告,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的。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中的对房地产预售、销售广告未载明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但已具有真实、合法、有效的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的违法行为;商标法中的驰名商标所有人在自建网站和自有经营场所突出使用“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广告宣传,属于首次被发现的违法行为等。 责任编辑:林靖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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