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平,海南儋州安居型商品住房来了
9月18日,儋州挂牌出让1宗北部新区控规J01-11地块,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占地.6平(约37.亩),楼面地价元/平,挂牌起始价.万元,拟用于建设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采用带设计方案出让。 俯瞰儋州。海南日报记者陈元才摄宗地开发建设要求:1、上述地块应用于发展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采用带设计方案出让,竞得人须按照《安居型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详见《儋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相关要求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开工时间为年10月底前。2、安居型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原则上大于90平方米小于平方米,并实行全装修(装修标准为元/平方米)和采取装配式建筑的方式建造。3、销售对象:根据《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王桐王龙安居房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及销售对象的反馈意见》确定该宗地安居型商品住房销售对象为:(1)本市教育人员和医务人员(具体条件详见挂牌手册)。(2)年3月7日前已在本市城镇落户,其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本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3)年3月7日后在本市城镇落户,其家庭成员在本市累计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天及以上,且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以在本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4)未在本市城镇落户,其家庭成员在本市累计缴纳60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天及以上,且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5)已在本市城镇落户,本人在本市累计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本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6)未在本市城镇落户的各类引进人才,本人在本市累计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7)由省外整体迁入海南的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的随迁员工,本人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本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8)经认定的综合型总部企业,符合我省规定的引进人才标准的员工,本人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9)经认定的区域型总部、高成长型总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国际组织(机构)地区总部或重大招商项目单位,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员工,本人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10)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以及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本市服务1年以上的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11)公开招录、公开选调、调任、转任到本市(含中央驻琼单位和省直单位)的公务员,以及通过公开招聘或组织调动等形式进入本市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琼单位和省直单位)、法定机构的工作人员,本人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际居住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4、销售价格:根据海南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1号),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不受本市年度商品住宅实施计划限制。该宗地拟采用“限房价、竞地价”的方式进行公开挂牌出让。根据《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王桐王龙安居房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及销售对象的反馈意见》确定安居型商品住房销售价格7元/平方米。5、该宗地安居型商品住房实行现房销售制度,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88号)有关规定执行。6、该宗土地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万元/亩。7、其他未尽事宜,按《土地管理法》、海南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1号)等省、市安居房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END◇来源: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戳原文,更有料!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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